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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纸(第2012056号)静电复印纸生产线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2-07-31     浏览量:2091

 

静电复印纸生产线租赁招标公告(第2012056号)

我司现有一条建成投产约2年的静电复印纸生产线,其资产约3400万,拟租赁形式对外招租。

一、承包期间承包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承包经营期间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并承担费用。公司对移交给承包方的资产具有监督权、管理权。

二、租赁经营期经营期限为三年,即201281日至2015731日止。

三、参与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能力的从事纸品生产企业;2、经营期间愿意接受我司对资产使用的监督和管理;3、完全接受并同意《资产租赁合同》的条款。

四、有意承租单位应提供1、已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盖公章);2、非企业法人的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并加盖公章。3、参与投标单位在送标书前,须将五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指定的开户银行和账户,并将汇款“回执联”复印件盖公章后,与投标书一起送达。开标后我司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本着哪个单位汇入退还到哪个单位原则,我司只承认单位行为。

五、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15日内需交纳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或经我司认可中标单位将价值不低于100万元的房产或土地资产(需经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进行抵押。租赁期满如无违约我司将无息退还保证金或办理资产解压。

六、中标单位在租赁期间应按时上交租金,租金标准为20万元/月。在合同签订后的前三个月租金按标准的75%15万元/月)结算,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交纳第一个月的租金;之后每月10号前交清当月租金。

七、中标单位所需卷筒静电复印原纸由我司按当月市场价格减去包装物成本及运输费用进行结算。

八、中标单位所需水、电按南平市工业用电及线损(1.5%)和工业用水的价格进行结算。

九、中标单位租赁使用的设备维修和维护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十、中标单位在租赁期间应优先保证我司指定品牌的加工及包装,其费用按市场价结算。

十一、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需将投标书[内含报价单(加盖公章)和应提供的相关资料]请密封后由投标方采用快件或专人直接送达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联系电话:8808216,或13960636890;联系人:林经理)。投标书送达我公司截止时间为20128617

十二、我公司户名为“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为“1406054809001000224”,开户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南平南纸支行”。

                                                                                                 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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